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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
基本信息
地址: 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工作职责
诉讼标的额在5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但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中院管辖。
(1)民事审判一庭管辖的地区及受案类型:朝外街道、六里屯街道、三里屯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区域内的民事案件;温榆河法庭管片内首都机场办事处、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东坝地区、金盏地区、平房地区的民事案件;属于本辖区的全部医疗事故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本院辖区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但涉及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以及群体性纠纷的民事案件除外)。
(2)民事审判二庭受案类型:各类型的商事案件(金融纠纷案件除外)。
(3)行政审判庭受案类型:行政诉讼。
(4)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受案类型:国家赔偿案件;再审申请;涉未成年人的监护、探望案件。
(5)南磨房人民法庭管辖的地区及受案类型:劲松街道、双井街道、潘家园街道、建外街道、朝外街道、呼家楼街道、南磨房乡的民事案件。
(6)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受案类型: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案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7)办理登记立案的其他案件:本院辖区刑事自诉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8)属于本院管辖的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刑事、执行、申请再审等案件。
(9)全部金融类案件立案地点调整至朝阳区人民法院院本部一层立案窗口办理。
(10)全部知识产权类案件立案地点调整至朝阳区人民法院院本部一层立案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立案庭
电话: 010-85998221, 010-85998373
立案咨询
诉讼服务
信访接待
电话: 010-85998285
档案接待
电话: 010-85998530
派出法庭
电话: 010-85998465
刑事审判庭
电话: 010-85998643
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电话: 010-85998423
民一庭
电话: 010-85998158
民一庭
电话: 010-85998020
民二庭
电话: 010-85998087
民二庭
电话: 010-85998279
民二庭
电话: 010-86377220
民三庭
电话: 010-85998319
民四庭
电话: 010-85998197
民五庭
电话: 010-85998246
行政庭
电话: 010-85998323
行政庭
电话: 010-86377217
综合审判庭
电话: 010-8599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