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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
基本信息
地址: 海淀区丹棱街12号
温泉「金融与清算」法庭合署办公
工作职责
(1)集中受理由海淀区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刑事自诉、申诉、国家赔偿、公示催告、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破产清算案件。
(2)集中受理由海淀区法院管辖的以下十二类民商事案件,各派出立案点不再受理:A买卖合同纠纷;B供用热力合同纠纷;C房屋租赁合同纠纷;D居间合同纠纷;E服务合同纠纷;F教育培训合同纠纷;G物业服务合同纠纷;H劳务合同纠纷;I劳动争议;J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K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L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类纠纷。
(3)受理除复兴路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东升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审理范围之外的其他所有民商事案件。
(4)自2018年9月9日起,原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铁路专门管辖案件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
①依法属于原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的,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案件。
②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内发生的以下两类民事一审案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保险纠纷案件。自2018年9月9日起,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铁路专门管辖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相应的执行异议裁定、执行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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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6269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