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本部
基本信息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2
院本部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办公室、申诉审查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
院本部由主楼及立案楼两部分组成,前来开庭的当事人由院西南门传达室进入主楼法庭;前来立案以及寻求诉讼服务的当事人由院东南门进入立案大厅及诉服大厅。
工作职责
负责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接待、审查立案,主要包括:
(1)市高级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第一、二审案件及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2)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市高级法院一审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和市高级法院提执的执行案件及执行复议等案件;
(4)由市高级法院审查裁决的减刑、假释案件;
(5)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
(6)最高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
(7)负责对下列程序性案件进行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裁定、不予受理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行政裁定的上诉及申请再审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案件;
(8)负责处理北京市辖区内以及与外省进行管辖协商等各类管辖争议,并出具民事、行政、刑事指定管辖裁定(决定),或对外省管辖协商作出回函;
(9)负责对立案阶段提出的财产保全进行审查,对是否保全作出裁定;
(10)负责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对是否同意缓交诉讼费作出决定;
(11)负责对全市法院登记立案、多元调解、立案速裁和繁简分流工作进行调研,对下级法院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联系方式
邮寄立案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 100022
电话: 010-85268714
网上立案
电话: 010-85269354
举报
电话: 010-85268791
立案
电话: 010-85268511
诉服
电话: 010-85268303
咨询
电话: 010-85268124
总值班室
电话: 010-85268123
人员名单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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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 | 010-85268566 |
戴怡婷 | 010-85268432 |
张梦娇 | 010-85268422 |
樊雪 | 010-85268442 |
张倪 | 010-85268556 |
耿巍巍 | 010-85268455 |
赵静怡 | 010-85268456 |
焦光阳 | 010-85269551 |
周波 | 010-85268766 |
金萌萌 | 010-85268246 |
王婉晨 | 010-85268189 |
刘晓军 | 010-85268445 |
王晓颖 | 010-85268340 |
刘妍 | 010-85268430 |
王译平 | 010-85268435 |
宋爽 | 010-85268245 |
吴斌 | 010-85268755 |
宋子雯 | 010-85269558 |
谢京辉 | 010-85268182 |
孙柱永 | 010-85268743 |
杨品琛 | 010-85268501 |
田昊 | 010-85268425 |
俞惠斌 | 010-85268751 |
俞惠斌书记员 | 010-85268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