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二分院
基本信息
全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紫芳路18号
邮编:100078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于1999年,现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司法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
工作职责
- 司法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
- 主要任务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区域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 主要职责包括,对区域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类、证券期货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实行集中管辖;对区域内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 同时,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指导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 010-59906699, 010-67192000
传真: 010-59906600
值班电话
电话: 010-59906677
人员名单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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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毅 | 010-59906786 |
丁晶 | 010-59906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