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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检天津院
基本信息
全称: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宿纬路2号
邮编:300142
2012年5月19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士与北京铁路局签订移交协议,标志着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铁路运输企业正式分离,整体纳入了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工作职责
- 对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对铁路公安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铁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 对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铁路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
3. 对当事人不服铁路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依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
4.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
5. 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受理不服铁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铁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铁路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 022-60617600
传真: 022-6061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