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铁中院)
基本信息
全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
邮编:201203
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于2014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在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加挂牌子设立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形成“三院合一,统一管理”的格局和“审判业务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运行模式。2019年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挂牌成立。
目前,法院共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破产审判庭(对外称上海破产法庭)、司法警察支队、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一庭、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技术调查室。
上海三中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走私刑事案件、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案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破产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
工作职责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以及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2、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重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一审案件,由水上、港口、海事、长江航运、机场、轨道交通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刑事一审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办的刑事一审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除涉及食品、药品之外的)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事案件; 3、涉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民商事案件,航空、公路、水路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当事人对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的民商事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上海市辖区内区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除外)、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暂不包括执转破案件); 4、上海市军天湖监狱、上海市白茅岭监狱、上海市吴家洼监狱、上海市四岔河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涉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重大刑事、民事一审案件; 2、辖区内各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相关涉铁路一审刑事、民事案件的二审案件;
联系方式
总机
电话: 021-58951988